经济观察网讯 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最新的全球智能手表型号追踪报告,2024年第二季度全球儿童智能手表出货量同比增长4%。在所有主要智能手表类型中,只有儿童智能手表市场在当季实现了同比正增长。从地区来看,中国在2024年第二季度继续引领儿童智能手表市场金融中的杠杆,占据64%的市场份额,这要归功于强大的分销渠道和众多本土品牌。
金融中的杠杆 永赢中债-1-5年国开债指数C: 永赢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2号)
永赢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2024 年第 2 号)
编制日期:2024-08-31
送出日期:2024-09-2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永赢中债-
基金简称 1-5 年 国 开 基金代码 009171
债指数
永赢中债-
下属基金简称 1-5 年 国 开 下属基金代码 009172
债指数 C
永赢基金管 浙商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4-13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章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2020-04-13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8-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于六个月内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
投资目标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指国
家开发银行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还可以投资于债券回购
及银行存款。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投资范围 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
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待偿期在 1 年-5
年(包含 1 年和 5 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
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
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
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或
选择非成份券作为备选成份券,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
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本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及其他投资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
绝对值不超过 0.3%,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0%。如因指数
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
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
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
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 费 方 式 / 费
费用类型 备注
有期限(Y) 率
Y<7 日 1.5%
赎回费
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1%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年费率:0.015%,年下限金 指数编制公司
额:200,000.00 元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
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
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
扣除。 2、所披露相应费用为年金额的,该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
份额类别(若有)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
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
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
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
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有:
(1)标的指数的风险
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
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值波动,从而使基
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指数编制方法的缺陷可能导致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
场表现产生差异,从而使基金收益发生变化。同时,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
司不对指数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承诺。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
指数值可能出现错误,本基金若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该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
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
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
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
届时基金合同将发生变更,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基金投
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一致,投资者须承
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为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以下简称
“国开债”),国开债的发行由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监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国开债发行政策及发行主体的情况介绍不作为对国开债
及本基金的投资推荐,也不意味着投资国开债及本基金没有风险。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主体以及国开债发行的相关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对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但
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可能具有滞后性,投资者须及时关注上述发行政策及发行主
体情况的变化,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作出投资选择。
(2)基金跟踪偏离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在跟踪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
表现与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表现之间可能产生差异,主要影响因素可能
包括:
券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备选成份券,基
金投资组合与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构成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导致基
金实际收益率与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金再投资中未必能获得相同的收益率;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的构成差异,而且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
托管费等,可能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动性不足时,或受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起点的限制,本基金投资组合面临
一定程度的跟踪偏离风险;
的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程度。
超过 3.0%。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
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3)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债券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
整个债券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4)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
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
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
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
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
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
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
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
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5)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或面临违约风险,发生成
份券停牌或面临违约风险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①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②可能面临因成份券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从而带来
损失的风险。
③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
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
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但并不保证
能因此避免该成份券对本基金基金财产的影响,当基金管理人对该成份券予以
调整时也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1)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若未来政策性银行进行改制,政策性
金融债券的性质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信用等级也可能相应调整,基金投
资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
(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具有一定趋
同性,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存在流动性风险;
(3)投资集中度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
大事项变化,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
中心),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
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
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
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
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客
服电话:400-805-8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